工商局三项措施密织农资市场监管网络。
一是抓源头预防,建覆盖全县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。按照“先行试点、积极培育、主渠道经营、工商监管”的路子,联合农业、供销社、林业等部门,成立了“惠兴农资连锁有限公司”、“硕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”和“滨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”。目前,已设立农资经营连锁店620家余,经营网络遍布全县所有乡镇及65%的村庄。
二是构监管体系,推动农资连锁经营规范化。实施动态监管。依法建立和完善各类农资生产、经营主体档案记录,建立“经济户口”和产品质量档案;农资连锁经营户建立健全“两账、两票、一书、一卡、留样袋”(农资购进台账、销售台账,进货发票、销货发票、承诺书、信誉卡和留样袋)备案登记制度,如实记载农资的购进来源和销售去向,实现对农资商品来源、流向、质量、服务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,还推行了“农资信誉卡”制度, 4月1日,这一做法在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综合类新闻中头条播出。引导行业自律。与农业局、供销总社联合发起成立“惠民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”,制定了协会章程、会员管理办法、会员自律公约、农资商品备案、打码贴标实施细则、抽检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,协会下设化验室、资料室、打码贴标室,会员单位所经营的农资商品在进入市场前,经营者须执进货发票、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协会进行备案,协会对备案商品进行抽检、化验。经检测,凡是不合格的商品,一律不予以打码贴标,不准进店销售并移交工商机关处理;经抽检化验合格的,由协会予以打码贴标,进入市场流通。严格质量抽查。今年以来共检查种子经营业户87户、抽样检查13个样本,查处假冒种子案1起,查处劣质种子案4起;检查肥料经营业户378户,抽样检查150个样本,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5起,查处经营不合格农膜案11起,不合格农药案2起,无照经营农资案15起,有效的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三是建保障机制,维护农民合法权益。与2家连锁公司签定了“农资商品质量保证书”,实行质量问题先行赔偿制度,凡是连锁经营店因售假给农民损失的,由惠兴、硕丰公司先期赔偿农民损失,再追究售假者的责任。同时,积极开展12315进农村活动,推进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服务网络建设,农民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投诉工作,做到了有信必复,有问必答,有假必查,有损必赔,有错必纠,为农民消费者申(投)诉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。